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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游客再有不文明行为如何处理?按照目前拟定的指导意见:旅行社及航空公司都将拒绝为其提供旅游、乘机等服务。
为使近期已出台的旅游信用惩戒办法落到实处,6月19日,国家旅游局组织相关方面展开研讨。国家旅游局与民航局达成共识:双方将共同制定落实《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指导意见,形成工作合力,使旅游不文明顽疾得到有效治理。
今年4月,《暂行办法》由国家旅游局公布并正式施行。今年5月,国家旅游局对《暂行办法》进行修改并重新公布。
值得注意的是,新的《暂行办法》还对第六条,即“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的信息保存期限,作出重大调整。
原第六条规定,“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实行动态管理,视游客不文明行为情节,“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为一至两年,期限自信息核实之日起计算。
而修改后的第六条,则取消了“一至两年”的记录信息保存期限限制。修改为:“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实行动态管理。“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视游客不文明行为情节及影响程度确定,期限自信息核实之日起计算。
也就是说,主管部门可以视游客不文明行为的情节及影响程度,将其“黑名单”信息无限期保存下去。
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吴文学坦陈:“由于‘记录’出台的时间不长,因此也出现了有些落实难以到位的问题。”他说,要注意发挥道德与公德的约束力,发挥政府对社会管理指导力,发挥行业协会与企业的自制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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