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企联(企协)自贸港建设服务工程的核心是“服务”。服务的对象是企业和企业家;服务的主体是自贸港建设;服务的载体是平台、机构和相关组织,其中的机构就是工程理事会,本次会议之后发起成立理事会。
工程的基础是“两个机制”,即全国企联(企协)秘书长联动机制、全国企联(企协)自贸港联动机制。前者是核心人员的联动,后者是组织机构的联动。因此,建立全国企联(企协)秘书长联动机制以及全国企联(企协)自贸港联动机制,对于这项工程的启动至关重要。
一、全国企联(企协)秘书长联动机制
1、建立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秘书长联动机制主要以秘书长联席会议为表现形式。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秘书长联席会议,另根据需要召开视频会议。
2、推举秘书长联席会议年度轮值主席,第一年由活动主办方海南企联秘书长担任联席会议主席。
3、轮值主席是秘书长联席会议的召集人,同时也是秘书长联动的总协调人。
4、联动事务工作由将要设立的全国企联(企协)自贸港建设工程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承担。
5、轮值主席需指定对接人与秘书处负责常态工作对接。
6、有需要向中国企联请示汇报的或需要向各兄弟企联(企协)联系沟通的有关自贸港建设服务事宜,由轮值主席负责,亦可根据情况指派秘书处人员负责协助对接。
二、全国企联(企协)自贸港联动机制
本联动机制是在秘书长联动机制的基础上形成的联动主体,以下只是联动的要点,但不局限于以下联动。
1、共同搭建形式多样的全国企联(企协)自贸港交流与合作平台,促进多方交流合作。
2、支持或联办、协办年度企业家自贸港峰会,发动企业家参会交流学习,亦可推介产品、品牌、业务、项目,寻求合作。
3、共同组织发动百强企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代表自贸港交流、互动。
4、共同组织企业家海南自贸港政策培训学习、考察,把握政策与市场机遇。
5、共同组织企业家全球自贸港学习、考察、为企业家开拓国际视野,开辟国际交流合作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