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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海南 http://www.hiqyj.com 时间:2024-9-30 15:31:37 来源:海南企业家报  

大力监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须较真解决
北京元法堂
 
 
  之前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要大力监督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的做法。最高检的相关通报表明,趋利性执法司法难题,是必须要较真解决的,而且已经在较真性解决。这实际上释放了一个积极的信号。

  对于那些被有些地方的干警,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的案件,相关的企业负责人要好好的抓住这样一个机会。这个机会是什么呢?就是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其实这个专项行动,在上半年的时候就已经公布过。也就是说,在检察这条线,开展了专门的保护民营企业家的专项行动。这个新闻发布会,是在8月6号开的,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起诉扰乱市场秩序罪两万人,同比上升5.2%。

  据最高检案管办负责人介绍,检察机关紧盯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加大对利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的监督力度。对涉企刑事案件监督立案撤案近500件,其中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销一起跨省合同诈骗刑事立案。解除冻结企业账户资金1.1亿余元,六名民警被处分。

  山东的这六名民警被处分,让我们看到了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也就是说,在有一些地方,有一些民警出于巨大的经济利益诱惑,他利用手中的刑事立案权插手经济纠纷。这种做法也正式被最高检称之为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所谓趋利性,就是他们在办刑事案件的时候,并不是真正地关注案件的真相,而是关注在这个案件中究竟能捞到多少钱?有没有多少油水?

  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在很多人看来,这是一个非常方便快捷的做法。这些做法,往往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合同案件中大量的存在。特别是有一些合同案件,本身是属于正常的民商事案件。但是吃亏的那一方,为了挽回自己的经济损失,或者是为了捞更大的经济利益,而利用自己的人脉关系,对这些案件做刑事案件处理。

  我们知道,对于很多做企业的人来讲,一旦触犯刑事,那轻则失去自由,重甚至可能会被判无期徒刑。在这种情况下,人一旦进去,可以想象,那企业就会面临灭顶之灾。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往往就会选择妥协。恰恰是这这样一种现象,造成了有一些地方的民警,利用自己手上的刑事立案权,插手经济纠纷,从中获得利益。

  最高检的通报,并没有详细地说明这六名民警具体是怎么样被处分的?他们为什么要插手这样一起合同诈骗案件?为什么要冻结企业账户的资金上亿元?

  今天我们说,民营企业家的环境、生存环境,可以说并不那么乐观。很多地方的营商环境犯罪频发,造成相当多的民营企业家失去了再投资、再发展的信心,甚至连做好现在的企业都失去了信心。如果再出现了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的做法,更是让民营企业家噤若寒蝉。

  因此,最高检的检察护企项行动,在我看来,就是在较真性的解决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但是专项行动不要只是一时性的,而应该变成常态性的。只有变成常态性的专项护企,才能够让一些人即便趋利,也不敢轻易伸手。因为他们知道,一旦伸手就会被捉;一旦被捉,就会面临严重的后果。

  只有长期的、常态化地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才能够让民营企业家真正地安下心来做好企业,才能够真正地提振民营企业家信心。才能够让我们的法治环境越来越好!(本文根据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首席顾问曹保印【曹说法·民营企业系列】视频整理)
 
 
 
 
 

    ·最高法司法解释对解决“植物人公司”问题意义重大[2008-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