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广泛地开展全国高、中级职业经理人的培训和认证工作,不断提高企业家的素质,扩大海南省职业经理人队伍,决定于2011年3月举办第一期资格认证培训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通用或专业)职业经理人—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的中等级别。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从事企业管理岗位工作满五年,其中申报通用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须具备两年以上从事企事业综合部门经理级以上管理岗位工作经历。经认证培训机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认证培训合格证书。
2、高级(通用或专业)职业经理人—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的高等级别。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以上职称,从事企事业管理岗位工作满十年,其中申请高级通用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须具备三年以上从事企业总经理级或独立经营单位经理级正职管理岗位工作经历。经认证培训机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认证培训合格证书。
二、认证发证
参加全国高、中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培训、考试并通过者颁发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签发的全国高、中级《职业经理资格证书》。这是国内最具权威,国际承认,全国通用,长期有效,并与美、英等27个国家进行互认的资格证书。
通过认证的人员名单将登载在中国企业联合网和全国有关报刊上,供在世界范围内传递及查询。
三、培训时间与培训地点
1、培训时间2011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培训地点:海口市海甸岛人民大道57号(金海岸罗顿大酒店对面)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
四、咨询电话
联 系 人:翟元昌 孟 玲
联系电话:13078906901 13158999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