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湖南地方代表团再次高调呼吁“尽早启动湖南桃花江核电站建设”。这已是湖南连续第3年在两会期间提出发展内陆核电的建议。
“内陆核电是我国绿色低碳能源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希望国家今年能够给出明确发展目标,这样无论是对于风险投资,还是工程准备,开展工作更有基础,更踏实。”全国人大代表、湖南桃花江核电有限公司总经理郑砚国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解决湖南能源问题的必然选择
作为中部制造业大省,湖南对能源的需求逐年上升。据悉,仅“十三五”就需要新增装机2000万千瓦以上。但不容乐观的是,其能源缺口长期存在。
郑砚国介绍,湖南能源资源禀赋差、对外依存度高,无石油和天然气资源,煤炭资源储量少,水电基本开发完毕,新能源资源不丰富且开发成本高,电力供需季节性矛盾明显。据测算,湖南电煤价格达到了全世界最高,火电上网电价全国第二,这些都直接影响经济运行和居民生活成本。“发展核电成为湖南解决能源问题的必然选择。”
我国相当数量的内陆省份缺乏一次能源,产煤大省经济发展更是受到环境和水资源的制约,发展核电是解决内陆省份能源问题的必然选择。
“但要看到的是,核电,不同于产品生产线,‘不是明天要,就能很快生产出来’,有着刚性建设周期,要实现‘湖南2025’,要发展内陆经济,就必须要尽早储备能源。”郑砚国表示。
内陆核电的核安全是有保障的
事实上,在国际上,并没有“内陆核电”这一概念。郑砚国说,其实内陆和沿海核电在技术上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国际实践表明,在内陆建设核电的工程技术和运行管理是完全成熟的。
纵观国际核电建设,世界各国运行的核电机组大部分都建在内陆,日本福岛核事故后,美国先后有4台内陆AP1000核电机组开工建造。
郑砚国表示,我国核电厂流出物环境排放控制标准比其它国家更严格。近年来,我国核电企业及研究所在废液处理技术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并将在内陆核电厂实施废液处理系统改进,实现废液的“零排放”,其运行将不会对周边水体排放放射性液态流出物。而类似福岛那样的核事故在我国条件下不可能发生,“洪水”和“干旱”也不构成内陆核电厂的安全问题。
“自2008年国家发改委下发同意湖南桃花江核电开展前期准备工作的文件,7年来,桃花江核电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扎实有效、进展顺利。截至2014年底,与项目开工相关的各项硬件、软件工作全面实施并完成。项目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均领先于其他内陆核电项目,完全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建议国家将桃花江核电站列为首个内陆示范核电站,尽早启动项目的审批和建设工作。”郑砚国呼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