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省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提高公益创投项目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海南省民政厅近日印发了《海南省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据了解,《办法》适用范围为海南省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组织的,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资源,资助社会组织承接并在海南省范围内实施的,符合资金用途、能够有效回应和解决社会需求及问题的各类公益性项目。
为规范我省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工作,《办法》建立了“政府引导、社会组织自主申请、公平竞争、专业评审、择优支持、规范实施、评估监督”的运行管理机制,细化公益创投工作规程和标准。
《办法》还明确了创投项目资金筹集渠道,规定了相关配套资金支持,鼓励社会组织自筹资金,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资源,扩大项目影响力,有利于激发社会各界参与公益活动的热情,提高公益创投工作的社会效益。 |